性平修法三读 职场权势性骚最重罚100万

来源:中评网 时间:2023-07-31 12:27: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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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立法院”今天三读修正通过《性别平等工作法》部分条文,增订权势性骚定义,雇主若经认定有性骚扰,最重处新台币100万元罚锾,惩罚性赔偿最高5倍;雇主接获申诉和调查结果,都要通报地方主管机关。

影集《人选之人—造浪者》引发台湾MeToo浪潮,“行政院会”日前通过《性骚扰防治法》、《性别平等工作法》及《性别平等教育法》等“性平三法”修正草案。其中《性别平等教育法》28日已完成三读,而“劳动部”主管的性别工作平等法更名为《性别平等工作法》,修正草案送交“立法院”审查并完成协商,今天顺利三读修正通过。

性别平等工作法三读通过条文明定,权势性骚情节重大者,雇主得于知悉调查结果30日内,不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;若性骚扰行为人是雇主,或受害人不服调查结果,都可向地方主管机关申诉。

新法也延长权势性骚申诉时效,明定为知悉事件起3年,或自事件发生起7年;性骚若于未成年时发生,申诉时效为成年后3年;若是雇主性骚,申诉人得于离职日起1年内申诉,但若性骚扰行为已逾10年就不予受理。

“立法院”28日也已三读通过《性别平等教育法》部分条文,针对外界关注的师生恋,三读通过条文规定,未成年一律禁止师生恋,若为成年学生,校长或教职员工不得利用不对等权势关系发展亲密关系。为因应新法后的各项准备工作,法案将于明年3月8日妇女节当天正式上路,院会也通过附带决议,相关子法及准则于6个月制定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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