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5万转错对象,一查对方已离世,家属称银行卡已销毁,咋办?

来源:法海拾贝 时间:2023-06-30 07:02:34

“我转账5万元的时候,输错了卡号,转到别人的卡里,后来发现这个人已经离世了,他的亲属说卡已经销毁了,我该怎么办呢?”


【资料图】

江苏扬州。

王女士在转账5万元的时候,发现一直没有到账。通过柜台查询发现自己不小心输错了卡号,转错了对象,对方账号的主人姓陈。

王女士拨打了银行预留的卡主人陈某的电话,却没有人接听,于是报警求助。

民警帮助联系了陈某的儿子,却被告知:陈某早已去世,卡已销毁,无法帮忙。

王女士承认是自己的疏忽,也愿意给对方一些误工费。但对方一直拒接王女士和民警的电话。民警告知王女士只能看看能不能到法院起诉解决了。(来源:江苏新闻)

【法海说法】

1.王女士既是操作失误者,又是受害者,但是王女士无法自己解决这个事情。

公安机关无法介入,因为这只是一个民事纠纷,不涉及违法犯罪,公安机关顶多只能做调解处理,无法通过公权力强制介入。

银行也无法直接帮助取出钱款,虽然钱款在银行,但是根据规定,它存在银行里面陈某的账户中,表面上属于陈某的个人财产,银行无权处分。

2.从理论上来说,陈某具有返还的义务,法律依据就是不当得利。

《民法典》第985条规定: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(一)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;(二)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;(三)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。

显然,王女士属于这里的受损失人,而陈某属于不当得利人。

陈某当然负有返还至5万元的法律义务。

正常情况下,陈某如果不配合的话,王女士直接起诉陈某就行了,然而,本案有一个特殊情况,就是陈某已经去世。

3.王女士这就出现了新的难题,如果陈某的所有继承人都配合的话,需要由他的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一起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,证明陈某死亡的事实、以及他们与陈某的身份关系,然后拿着公证书配合王女士去银行取出相应的存款。

如果继承人不配合的话,那就麻烦了,王女士只能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了。

在诉讼的时候,需要将陈某的所有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列为被告,同时需要证明陈某已经死亡的事实,这一部分可能需要公安机关或者是法院帮忙调取。

4.这个时间可能会比较长,可能得两三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,毕竟诉讼还是有一定程序的,法院受理案件、开庭、宣判是需要一定时间的。

在判决生效以后,如果陈某的继承人配合,可以跟王女士带着判决书一同去银行取钱。如果他们不配合,那么王女士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由法院将予以强制扣款,然后返还。

由于王女士的一时疏忽,输错了卡号,给自己造成这么多的困扰,真的是不值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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